一、當期期刊、專利、技術資料:採開架式閱覽,不可借出。
二、一般性圖書及過期期刊及機密級資料:
(一)借閱圖書每人最多六本,借閱期限為一個月。
(二)圖書借期期滿,借閱人如需延長,在無人預約情形下,可辦理續借,以一次為原則,續借期限為一個月。
(三)續借期限屆滿,不得繼續辦理續借;歸還之圖書資料,本人當日不得再借。
(四)核定為機密級資料等須保密或限制閱覽之資料,依I011技術資料管理辦法規定管理、借閱。
三、歸還須知:員工離職或請假、出國受訓一個月以上時,應先將所借之圖書資料歸還。
四、罰則、賠償:
(一)逾期未歸還之圖書資料,經公告姓名催還,逾期十天以上者,每逾期一天罰十元(併入員工福利金),一個月內未歸還者,則視為遺失,應於一個月內辦妥賠償手續。
(二)借閱之圖書資料,若遺失或嚴重損毀,依以下方式於一個月
內辦妥賠償手續。
1.自行購買(須版本相同或內容相同或更新版,不得翻印或影印本抵償)。
2.按目前市價值(基本定價)加運費。
3.機關贈書或無價格記錄時,依總頁數一倍計價賠償。